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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二级学院(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22-03-06 09:08:00

为不断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及时掌握教学动态和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学校实行校、院二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为保障二级学院(部)课堂听课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听课事项安排如下:
        一、二级督导制度
       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督导制度,一级督导为校级督导,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对学校整体教学督导相关工作进行安排,每学期聘请专兼职督导和部分领导干部对我校专兼职教师听课进行评价。
       各二级学院(部)及教学单位应建设自身的督导工作机制,完成本单位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课堂听课任务,要求做到本单位所有教师听课全覆盖,同时自行安排本单位每位教师开展同行评价工作,以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教学质量逐步提升。
       二、二级学院(部)人员要求
       院长、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和学校聘任的院级督导(附件1)组成。
       三、工作安排
       听课工作从本学期第1周开始,第16周结束。二级学院(部)自行安排本学期本单位听课工作,请于第3周将本单位汇总本单位相关工作安排以表格(附件2)形式上报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备案。请听课后认真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并于第17周将听课评估表及听课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听课笔记交到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赵雪老师处,以便统计汇总、备案。
       四、工作要求
       每次听课至少1学时,要求记录听课过程、做听课笔记,请认真思考教师教学中反映出的本单位师资队伍、教风和学风上存在的问题,并就相关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对课程教学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客观分析课程教学质量和效果,提出整改意见,反馈给教师,对教师做出评价。
       每学年度二级学院(部)根据《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本单位每位教师做出综合评价。
       各类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可在学校官网-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关于调整校、院两级督导人员名单的通知.docx
附件2: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同行).docx
附件3:二级学院(部)听课工作安排汇总表.xlsx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