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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专业核心课课程系数调整方案(试运行)》(以下简称《方案》)中关于专业核心课等级及课程系数调整标准的要求,我校拟于近期开展首次专业核心课评定及课程系数调整工作,具体要求及时间如下:
一、申请材料上交
各教学单位须在2021年4月12日前,向教务处提交符合《方案》要求的待认定审批的专业核心课程课程汇报ppt、专业核心课程课程汇总表、主讲教师简介(均为电子版,每课程建立单独文件夹)。
课程简介内容需在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再包括《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教师专业核心课程说课评分标准》中的主要内容;教师简介内容,须体现《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双师型教师评价等级标准》中的评价内容,便于校内专家组提前阅读了解课程及教师情况。
二、主讲教师说课
1、说课时间:2021年4月14日-2021年4月1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说课要求
(1)认真准备说课内容及说课材料(PPT、教学大纲等);
(2)说课时按照评价指标体系,用教师讲授课程过程中的实际做法说明,不要重复指标体系的表述,也不要用指标体系给自己下结论;
(3)说课时间为13分钟,超时需扣总分。
三、课程等级评定及课程系数调整
1、说课结束后,校内专家组根据《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教师专业核心课程说课评分标准》、《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双师型教师评价等级标准》进行现场评分;
2、双项评分总分140分以上者(满分200分),经校领导审批后,认定为专业核心课课程系数调整对象;
3、教务处根据成绩,结合《方案》中课程系数调整标准,评定专业核心课等级并按标准调整课程系数。
以上通知,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准备并按时提交材料,如有疑问请致电教务处刘安琪老师,联系电话15776658272。
教 务 处
2021年4月6日
附件1:专业核心课课程系数调整方案(试运行)
附件1:
专业核心课课程系数调整方案(试运行)
专业核心课是课程体系的关键和基础,对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具有主导作用。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激励教师用心钻研专业核心课教学改革工作,切实提高我校课程建设整体水平,学校拟实施“专业核心课课程系数调整方案(试运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在教学条件优先支持、校内政策适度倾斜的基础上,以调整课程系数、按层级提高课时费用的激励方式,鼓励教师专注于专业核心课建设工作,鼓励双师型教师的引进和培养,力争于十四五时期内在全校建设一批在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都具有较高水平,并能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专业核心课程。
二、调整对象及评定审批流程
1、调整对象
专业核心课课程系数调整方案的首批调整对象为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面向大三学生开展的、已通过专业核心课程认定审批且主讲教师为双师型教师的专业核心课程。
注:在首批调整对象的试运行经验基础上,我校将逐步进行对其他学年、专业基础课及公共课等改革效果较好的课程的课程系数调整。
2、评定审批流程
专业核心课课程系数调整对象的评定和审批,按以下流程进行:
(1) 由课程所在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提交课程简介及主讲教师简介;
(2) 主讲教师进行专业核心课程说课,由校内专家组根据《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教师专业核心课程说课评分标准》(见附件一)、《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双师型教师评价等级标准》(见附件三)进行评分;
(3) 双项评分总分140分以上者(满分200分),经校领导审批后,可评定为专业核心课课程系数调整对象,教务处根据成绩按层级调整课程系数。
三、课程系数调整标准
为使专业核心课程秉承“精益求精”的建设理念,提升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水准,加强课程之间、教师之间的竞争意识及相互激励作用,促进教师不断自我提升,专业核心课课程系数的调整拟定根据专业核心课说课成绩(满分100分)、双师型教师评价等级(满分100分)双项评分的总分数进行按层级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1、 初级专业核心课
双项评分总分数140-160分,认定为初级专业核心课程,课程系数调整为1.2。
2、 中级专业核心课
双项评分总分数161-180分,认定为中级专业核心课程,课程系数调整为1.3。
3、 高级专业核心课
双项评分总分数181-200分,认定为高级专业核心课程,课程系数调整为1.4。
四、其他说明
1、 本方案为试运行方案,方案内容将随学校整体教学要求及实施情况而不断更改完善;
2、 专业核心课每学期进行一次说课评价及教学成果验收,其等级及课程系数将根据最新成绩进行评定。
另附:
1.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教师专业核心课程说课评分标准
2.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专业核心课程说课评价指标解读
3.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双师型教师评价等级标准
附件一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教师专业核心课程说课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