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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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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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iaowuguizhang
  • 2020-05-01 10:55:21

1.教学规范:教师应当按照学期授课计划安排课程进度,按课程表所规定的时间上课。不得随意更改上课时间和地点,不得擅自停课、缺课、调课或代课,否则视作教学责任事故予以处理。

2.教学准备:授课教师应提前进入教室,检查教学用具,调试教学设备,关闭自己携带的手机。做好课前准备。要遵守上下课时间,不能迟到、提前下课或擅自离开教室。严禁吸烟。若因故出现上述状况应尽量弥补或减少事故影响并及时向学生致歉。

  3.教学资料:教师上课时必须携带教案、教材、学期授课计划、教学日志及教学课件等教学资料,按教学进程及计划内容组织教学。

4.开课伊始,教师要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应扼要介绍本课程教学目标,适用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说明本课程的考核办法、成绩占比和学习要求。

5.教学方法:倡导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有效、体现课程特色的教学方法。注重运用现代化教学技术,有效利用多媒体手段组织课堂教学,保证教学质量和效果。

6.教学要求:理论阐述透彻,深入浅出,概念准确,思路清晰,论证严密,内容丰富,信息量大,突出重点,板书清楚规范,课堂时间分配恰当。既要有科学的严密性,又要注意表达的生动性。教学内容力求反映专业及相关领域的新思想、新成果。

7.教学风范:上课时应服饰整洁、着装得体、举止文明,精神饱满, 语言清晰流畅,感染力强。教师要用渊博的知识、深厚的学术素养和独特的教学风格来吸引学生,激发学生求知的热情与探究的欲望。

 8.教学组织:有效的组织教学,要求学生上课必须携带教材,做好听课笔记。教师能很好控制教学实施进程,把握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的步骤与节奏,营造有序而活跃的教学环境。

9.课堂管理:教师有责任维护好课堂秩序。对于不遵守课堂纪律,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考勤,认真填写教学日志。教师有责任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故缺课的学生要采取适当的形式予以警示。

 10.教书育人:教师随时担负起教书育人的责任,提醒学生保持教学场所卫生,提倡文明行为,离开教室关闭教学设备,关闭电源。共创文明校园。

 11.本要求适用于我院所有任课教师。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