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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材选用与管理工作,保证优质教材进入课堂,保障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材选用原则
1.适用原则。所选用的教材要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人培养方案的要求,教材内容与课程目标、教学内容相符,与所需时数相近,原则上教材名称与所开设的课程要求相一致,内容要适合应用型本科学生学习使用。
2.优质原则。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校级规划教材及教育部、教育厅推荐使用的优秀教材,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十三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等;双语课程原则上应当选用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外文原版适用教材。如无上述教材的,应优先选用其他同类高校公认共选的高质量的教材。
3.选新原则。所选教材的教学内容要能反映新知识和新技术,尽可能地选用近三年新出版的教材(包括修订再版)、具有较高图文水平和印刷质量的新教材。尽可能选用配有微课、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多媒体教学软件的教材。
4.本科学生使用的教材,不得选用低教育层次教材、成人教育教材、高职高专教材以及未经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自编教材或讲义。
二、教材选用要求
1.各教研室、课程组要将教材的选用、建设工作作为课程建设的首要任务,调研同类院校相近课程的教材选用情况,组织专家、教师讨论后,确定各课程需使用的教材,逐年提高选用优质教材的比例,保证选用教材质量。
2.各院(系、部)要对本单位负责开设课程使用教材情况加强指导,确保每一门必修课程都有指定教材。
3. 教学内容、教学时数、教学要求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应使用同一种教材,特别是通识教育类课程、跨院系开课的课程、平行班级较多的课程所使用的教材,不能因任课教师不同而各自订购。同一门课程,因教学改革需要采用不同教材时,应当履行申报程序,经学术委员会审批后,在小规模范围内进行试点,并将试点书面报告和教材选用的信息报教务处备案。
4.选用的教材应有正规书号,确保在出版社可以直接购买,不出现单一途径采购的教材,原则上选用专业对口国家一级出版社的教材,教材性价比合理。
三、教材选用程序
1.教务处在每年的6月份预订本年秋季学生需使用的教材,每年的12月份预订下一年春季学生需使用的教材,选订教材的有关院系应提前做好教材使用计划。
2.各院(系、部)以教研室为单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师集体讨论后,确定各课程需使用的教材,报所在院(系、部)汇总,经审核后,上报教务处。拟聘请兼职教师授课的课程的教材,应由教研室主任指定专门的教师负责选订。
3.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需选用的教材,按照学院教材选用原则和要求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教材方可征订、使用。对于不符合要求或存在质疑的教材,由教务处通知选用部门重新选用符合要求的教材,并确保教材的课前到书。教材一经选定后不得擅自更换。有特殊原因需变更教材的,必须在教材购入之前,提交教材变更报告,报教务处批准。
201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