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科研 > 教务处 > 通知公告

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管理

  • 通知公告
  • tongzhigonggao
  • 2020-01-31 23:11:00

各教学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就切实做好全省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实习管理的重要意义

实习是我校的重要教学环节,2017级高职学生共计1159人,实习岗位、实习地域、实习环境复杂多样,在当前较为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下,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各教学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将其列为重点防控任务。

二、全面加强实习工作领导

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疫情防控期间本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摸排核查,全面掌握学生实习实训的时间地点、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学生身体健康状态,建立台账,做好预案,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三、分类抓好学生实习管控

对于尚未开展的实习和已经开展实习但学生假期放假的,各教学部门要立即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说明情况,一律延期组织实习,并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坚决树立将实习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思想,在疫情解除之前,涉及车站、机场、酒店、商超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实习,能停尽停。对于目前仍在实习岗位的学生,按照一级响应和属地管理原则,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当地防疫要求,减少因流动造成的风险,确保人身安全。各教学单位要及时与实习单位、学生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学生预防教育、安全防护教育和心理疏导,妥善协调解决学生生活安排等问题。要安排专人,与学生建立每日联络机制,实行零报告制度,出现异常状况,按属地防控管理要求执行,同时上报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认真摸排核查,填写《2017级高职学生实习情况统计表》,于2020年2月3日之前上交教务处,联系人:张丽丽。

 

附件1:2017级高职学生实习情况统计表.xls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