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24-09-18 18:24:30
按照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要求,现将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自有专任教师名单、外聘教师名单、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明细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教育部正式下达评估结论为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黑龙江省教育厅和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或教育部教育督导局书面反映,对举报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黑龙江教育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马云艳,0451-53635376 ;电子邮箱:hljddpgjc@163.com。
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宋晓婷,010-66097855;电子邮箱:pgc202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