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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育科研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20-05-02 21:33:51

哈信息[2020]  号

各学院、处室部门、任课教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号召全省教育科研战线按照“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的原则,坚持“统筹安排、安全有序、科学应对”的工作思路,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基础上,做到教育科研工作不断档、不掉线,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防控疫情中的积极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积极贡献,为防疫工作胜利后进行全面总结、反思做好准备,现面向学院全体教职人员开展2020年特殊时期学科研课题立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我校有研究条件、研究基础、研究能力的学院、部门和教师等可以自愿组成科研团队及攻关小组。在确保人身健康安全基础上结合我校办学优势和特色,围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与应对的紧迫需求和教育行业在抗击疫情中面临的新挑战、新任务,开展专项课题研究。

二、项目内容

围绕“信息化防疫软件和科技”、“疫情对教育的反思”等主题开展专项课题研究,选题要将工作实际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与应对相结合,重点关注信息化防疫软件开发与科技、疫情防控正能量艺术宣传与媒体制作、应急管理与商业物流、法治建设与道德规制、心理健康与生命教育等相关领域;也可以重点解决网络环境下的教学组织形式研究,利用云平台开展教学、学习和活动组织的对策研究。以此为疫情防控提供技术支撑,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为教师提供指导服务。

三、申报要求、程序

专项课题研究实行先期备案、后期认定的形式开展,即各学院、部门组织教师开展研究立项工作并进行备案,待疫情结束后,课题研究取得有价值的成果,可提出申请,经评审纳入我校专项课题计划,成果特别突出的上报国家、省级主管部门。

1、立项研究课题原则上每个部门申报1--2项,经教授委员会、教科研中心网上评审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2、课题主持人为我院专兼职教职工(课题主持人为兼职教师的需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

3、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4、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5、申请者及项目团队针对本通知二的相关项目内容,拟定研究方向和选题,填写附件(1)《课题立项申请书》。

四、相关要求

1、申请书一式三份,所在基层单位可以网上签署审查意见,教科研中心负责课题的管理。

2、对资助的重点课题,采取先立项并给与初期的研究经费支持,结题再拨付后期资助的形式进行。

3、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研究、学生工作方案等完成时限一般为1---2个月,科技专利及软件研究项目可适当延长。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2月14日 

 

附件一: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育科研研究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