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工作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21 14:18:00
一、复学办理
休学期满应复学的学生,需提前准备个人申请、身份证、医院复课证明(因病休学)等相关电子材料,通过辅导员老师提交至所在学院初审,由各学院党总支书记统一报送至学籍管理人员审核,学生处老师线上审批处理,学生可先行复课,开学后集中在第一周补办线下手续。
二、休学办理
有休学意向学生,需准备个人申请、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因病休学)等相关电子材料,通过辅导员老师提交至所在学院初审,由各学院党总支书记统一报送至学籍管理人员审核,学生处老师线上审批处理,开学第一周内本人来校或委托他人补办线下手续。
三、退学办理
有退学意向的学生,由辅导员老师掌握具体退学原因,做好劝学工作,学生处在开学第一周内集中受理,受理时间以学生正式向所在学院提出时间为准。
四、其他情况
涉及其他学籍异动情况,各学院与学籍管理部门要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受理学生诉求,不因疫情影响线上工作开展。
学生工作处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