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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活动

国家社科项目

来源:学生活动发布时间:2020-04-24 18:12:14

1、课题申报时间:每年12月至次年3月。

2、主管部门: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

3、相关文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

《关于征集“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栏稿件的通知(2011年发布)》

《关于认真审核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的通知(2013年第41号)》

《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2012年7月发布)》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关于实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2011年4月)》

《东北农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1)关于立项

立项后完成项目立项书、经费预算表、科研管理系统校内的填报。

立项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项目立项书、经费预算表。

(2)关于变更

延期变更:应用研究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基础研究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年。

申请项目变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中期检查或资助期满两个月前提交书面申请,逐项审批。

(3)关于中检

按照全国规划办的要求,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承担者每年要提交一份最新最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成果要报》和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人民论坛》等开设的“国家社科基金专栏”提供稿件,其采用情况以及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将作为项目验收结项的重要依据。

每年6月提交中期检查材料,材料包括中期检查表(一式二份)。

(4)关于结题

A.审核阶段性研究成果:逐项核实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对于填报立项之前发表的成果或与项目研究主题无直接联系的成果,虚构成果名称、发表刊物、刊物期数或作者署名情况的,应当提出严肃批评,并要求项目负责人重新填报。

B.审核最终成果的形式和内容:重点审查成果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预期研究目标,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是否符合规范,必要时可利用查重软件进行检测,对存在引用或其他成果却未按规范标注的,必须退回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审查结项成果是否在原文基础上有实质性修改,是否提供了二者之间区别和联系的纸质说明以及原论文(报告)电子版文件。

C.审核经费决算情况:对于决算预算严重不符,支出违反规定、经费用途与项目研究无关,以及未提交财务明细账的,应当要求项目负责人整改并重新填报。

D.结题形式:函审。

E.结题材料:结项审批书(一式三份)、成果简介(3实名5匿名)、成果报告(3实名5匿名),光盘一张。

F.最终成果形式:以专著结项。提交装订好的最终成果打印稿,成果通过专家正式鉴定结项后方可正式出版,一般15万字左右。

G.以论文结项:高质量论文8-10篇以上;论文须构成系列,覆盖该课题研究的全部内容,并且是课题重点问题研究的成果。装订要求:最终成果鉴定封面、总目录、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正文。注明被引用、被转载的次数。

H.以研究报告结项:提交10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后附正式发表论文以支撑(总目录清单)。结项材料装订要求:最终成果鉴定封面、研究报告、所发表论文总目录清单。

(5)关于类别及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4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