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学过程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学院定于校历第10-11周5月6日-5月17日进行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学校主管教学校长、教务处、各教学单位、组成检查组,负责本次教学检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
各学院和素质教育中心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自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各教学部门组织教师学习《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关于更改课表、调课、代课相关规定》《.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平时成绩考核、课余作业和课余辅导的相关规定》《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义务,完成教学工作。
2.各教学部门自查课堂教学情况,准备教学资料。
3.教务处及各教学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实施检查。
4.由联合检查组总结、反馈。各教学部门分析、整改。
三、检查内容和范围
1.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教学进程 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授课计划、教学日志)
课堂管理 重点出勤率(教学日志)
课余作业 抽查,重点检查作业量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2)各教学单位教学资料存档情况: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科研管理制度、试卷、成绩单、成绩分析报告和实践教学资料。教学资料的存档目录、标签。
2.检查范围
全体任课教师。本科、高职各专业、各门课程和实践环节。
四、检查时间安排
1. 5月6日--5月17日(第10-11周)实施检查工作。
2.第10周由联合检查组对检查范围内的年级、课程、教师或班级随机或重点检查。
3.第11周由联合检查组各教学单位教学资料存档和管理情况和毕业设计(论文)情况。
五、检查结果及总结
1.第12周检查组将检查数据统计、汇总。
2.检查组将检查结果、意见和建议于12周末向各学院和教学部门反馈。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