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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来源:制度文件发布时间:2019-06-06 23:31:00

党政联席会议是学校党政领导交换意见、互通情况、协调学校重要工作的会议。为了加强党政之间的工作协调,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召开

1.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共同决定召开。

2.党政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学校党政领导、工会主席、党委委员、校长助理、党委办公室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可列席会议。

3.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校长主持。

二、议事范围

1.研究贯彻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决定的,需要党政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

2.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问题进行协调磋商并提出意见。

3.对学校党务、行政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协商并形成意见。

4.通报学校党务、行政工作的有关重要事项。

三、议题的提出

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书记和校长分别提出并研究商定。会议议题商定后,由党委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四、会议组织工作及会议纪律

党政联席会的组织工作,会议纪律等,按照党委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会议要紧密围绕议题,进行广泛的讨论,充分交换意见,为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正确决策奠定基础。

五、会议精神的落实

1.对于会议协商和研究的重大问题以及形成的意见,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要分别作好记录,根据《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党委会会议制度》、《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的议事范围,分别提交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对于会议研究和决定的事项,应明确有关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落实。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根据党政职能分工,分别进行催办,有关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党委书记、校长汇报。

六、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中共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O一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