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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共青团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评优表彰办法

来源:规章制度发布时间:2016-01-04 10:13:00

共青团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评优表彰办法
哈信息团字[2016]9号
 
为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学习先进、争创先进的良好风气,进一步组织动员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春使命,争做学校发展的时代的先锋,对学校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和表彰。
一、评选原则
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党史学习中激发信仰、获得启发、汲取力量。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启智润心,加强道德修养,明辨是非曲直,以自身实际行动,担当青年大学生的责任和使命。
二、评选类别及数量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软件学院推荐4个,电子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商学院各推荐1个。
(二)先进团支部
按照各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进行推荐。
(三)优秀共青团员
按照各学院学生总数的3%比例推荐学生。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按照各学院学生总数的1%比例推荐学生。
三、评选标准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
1.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支部团员参与“青年大学习”,参与率达100%。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三会两制一课”等工作开展规范。
3.支部班子政治强、业务精,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工作任务,积极利用“智慧团建”平台开展工作。
4.支部所在班级学风、班风良好,团支部成员无纪律处分。
5.团日活动和素质拓展活动有特色,在学校内或社会上有较大影响;支部主题团日活动每月至少1次,志愿者服务活动每年至少1次,活动有相关图文记载。
6.五四红旗团支部在先进团支部的基础上择优产生。
(二)优秀共青团员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等各项活动,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3.刻苦学习,成绩优异,无迟到、旷课、早退行为。
4.学期内至少完成志愿者服务活动20小时。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基本条件。
2.学生团干部应品学兼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担任团学干部至少一个学期,热爱工作岗位,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团结引领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良好的影响力、号召力。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严格把关。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应遵循民主、公开、公正、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真正把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
2.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的申报应附详细的文字图片材料,各单位要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集体项目组织答辩和评审,单位内公示,择优推荐。
3.申报表填写要做到准确、客观,所附事迹材料真实,标题三号黑体加粗,正文四号仿宋,单倍行距。
4.请各单位将五四评优汇总的电子材料报送团委,最终结果由校团委评议、审定、公示。
五、建立荣誉回收制度
对荣誉获得集体或个人进行不定期考察,积极鼓励取得进步的学生,避免因为个人违纪对集体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对评选的个人起到鞭策和警示作用,维护荣誉的尊严。
对已获得各种荣誉的个人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荣誉证书,并在下次评优中等比缩减该学院的评优名额。
六、表彰办法
对被评选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的先进集体进行表彰、颁发奖状。
对被评选为校优秀共青团员、校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